• 敲黑板、劃重點,代理人新規看過來

    2018-07-19 system 483

            為適應保險中介市場改革要求,進一步完善保險代理人監管制度,7月13日,銀保監會在其官網對《保險代理人監管規定(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車老師特地學習了一番,本期和大家一起來探討下。

    重點內容

    一、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個人保險代理人 

    二、放寬專業、兼業保險代理機構設立要求

    三、首次明確對保險代理機構信息技術建設要求

    嘉誠保險服務

    一、個人代理人與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有區別

            《征求意見稿》明確“保險代理人是指根據保險公司的委托,向保險公司收取傭金,在保險公司授權的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機構或者個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及個人保險代理人。”

            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征求意見稿首次將個人代理人劃歸為與專業、兼業代理機構并行的位置,同時明確“個人代理人是與保險公司簽訂委托合同、從事保險代理業務的人員”; 征求意見還將個人代理人劃分為“ 團隊型個人保險代理人和獨立個人保險代理人”,其中前者是指與其他個人保險代理人組成團隊,接受團隊的組織管理的個人保險代理人,后者是指不依托任何團隊的個人保險代理人。

            而“在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中,從事銷售保險產品或者進行相關損失查勘、理賠等業務的人員”屬于“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他們的法律地位與個人代理人不盡相同。

            《征求意見稿》還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都需要進行執業登記,且只限于通過一家機構進行執業登記。保險機構不得委托未通過該機構進行執業登記的個人從事保險代理業務。按此規定,個人保險代理人只能代理銷售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而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則可以代理銷售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

    二、放寬專業、兼業代理機構設立要求

            一是將專業代理機構劃分為“全國經營和區域經營”,并對經營區域為工商注冊登記地所在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的,注冊資本金從目前的5000萬元降低至1000萬元,等于是對區域性代理公司的申報敞開了大門

            二是開放兼業代理機構的申請,且兼業代理法人機構可以授權工商注冊登記地以外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計劃單列市的分支機構經營保險代理業務。

    三、首次明確對保險代理機構信息技術建設要求

            《征求意見稿》首次詳細明確保險專業代理公司需要“有符合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業務、財務信息管理系統”,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具備必要的軟硬件設施,保險業務信息系統與保險公司對接,業務、財務數據可獨立于主營業務單獨查詢統計”。

            同時,保險專業代理機構、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應當建立完整規范的業務檔案,業務檔案應包括:1、代理銷售保單的基本情況,包括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名稱或者姓名,保單號、產品名稱,保險金額,保險費,繳費方式,投保日期,保險期間等;2、保險費代收和交付被代理保險公司的情況;3、保險代理傭金金額和收取情況;4、保險合同簽訂提供代理服務的保險代理機構從業人員姓名、領取報酬金額、領取報酬賬戶等。

            要達到上述要求,無論是專業還是兼業的保險代理公司都需要一套完善的核心業務管理系統,以方便業務、財務數據的登記及管理。

    車老師友情提示

             其他諸如代理人執業管理、高管人員管理、及具體經營管理的內容,可直接在銀保監會官網查看,網址:

    http://bxjg.circ.gov.cn/web/site0/tab5168/info4113311.htm

            對《規定》有意見的可在2018年8月15日前,通過電子郵向銀保監會反饋,郵箱地址:

    law@circ.gov.cn

    嘉誠保險服務
    網站首頁
    關于我們
    壽險產品
    公司地址
    九九热精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