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駕照消分”、“全國通檢”重磅出臺!
9月1前,開車的老司機處理違章時,為了避免被扣12分,很多車主都會拿朋友和親戚的駕照去消分,或者花錢找“黃牛”買分,不過,9月1日起,車管部門重磅發布,對違章消分制度再次做了正式調整,還想用上述方式處理他人違章的話,已經行不通啦!對此,車老師有以下溫馨提示:
溫馨提示一:未綁定,不允許自助辦理電子眼記分
想要通過便民渠道(如自助繳費機)處理他人車輛的違章,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隊窗口進行面簽綁定,或者通過公安部互聯網自助服務平臺進行綁定(如交管12123),對于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未綁定的,將不允許自助辦理涉及記分的交通違法。
溫馨提示二:綁定后,只能自助處理綁定后新增的違章
對于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且已綁定的,只能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行為。但是,累計記分將達到12分或者超過12分的,不允許辦理,同時,一個記分周期內滿分學習3次及以上的駕駛人,也不允許自助辦理。
溫馨提示三: 機動車綁定數量要求
綁定非本人機動車,需提供本人身份證、綁定車輛車主身份證、綁定車輛行駛證;同時,機動車綁定數量新規如下:
1、同時綁定非本人機動車不超過3輛;
2、累計綁定非本人機動車不得超過5輛;
3、同一機動車最多同時被3名(含)駕駛人綁定;
當然,也可以隨時解除已備案的非本人名下機動車,解除后可重新申請備案其他機動車,駕駛人處理本人名下的機動車交通違法,與以前一樣,無需綁定。
我們了解了機動車綁定事項,那怎么處理非本人名下的交通違章呢?
情況一:如果您提前完成綁定,自綁定日期后發生的交通違法,可以通過互聯網平臺等自助渠道辦理,如:
1、當地交通分局或交警支(大)隊;
2、公安部互聯網自助服務平臺(如“交管12123”,成都地區的“蓉e行”);
3、開通此業務功能的部分銀行,以及設置自助執法終端對外窗口。
情況二:如果您沒有提前完成綁定,開了別人的機動車出現交通違章,您只需攜帶本人身份證、駕駛證、車輛行駛證等資料,到交警違法處理窗口辦理即可進行處理。
再來一條重磅消息—
外省機動車可在成都檢車點“隨到隨檢”
9月1日起,外省機動車可在成都免委托辦理車輛年檢業務,實現全國跨省異地通檢。假如是A地買車上牌,B地使用,C地違章,家住D市,遇到車輛年審要開委托書的情況,再也沒有了,有木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