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誠保險服務2020年5月理賠數據

2020年3月31日,保險行業協會發布《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修訂版(征求意見稿)》,面向行業內征集意見。在采集了行業的意見后,行業協會對規范內容進行完善,并再次發布(公開征求意見稿),此次公開意見稿的發布具有重大意義。
一、輕癥的賠付比例受限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稿中規定,輕癥的賠付比例不得高于同一批次相應重度疾病單次保險金額的30%,此次的30%已經相較前征求意見稿提升10%,但仍舊低于許多重疾險產品的輕癥賠付比例,較高額輕癥賠付比例的產品設計將受限制。
二、輕度甲狀腺癌不再納入重疾保障
按照現行重疾險規范,甲狀腺癌按照惡性腫瘤責任賠付,現在只會按照輕癥類別賠付。
三、重疾險病種定義擴展,病種定義更為清晰
重疾病種從原有的25種增加至28種,3.1.1.26 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3.1.1.27 嚴重克羅恩病、3.1.1.28 嚴重潰瘍性結腸炎,這三種新增加的重疾險種在市面上的重疾險種設計中,實際已有包含,在此次正式寫進規范中。
同時此次公開征求意見稿中,對多種重疾險的定義更為的規范準確,同時要求在重大疾病保險的宣傳材料中,如果保障的疾病名稱單獨出現,應當采用以下主標題和副標題結合的形式,對于重疾定義規范要求更加嚴格。
四、重疾險疾病定義使用規范有何意義?
1、輕度甲狀腺癌不再屬于惡性腫瘤責任,重疾險產品設計價格可能有所下跌。
2、輕癥賠付比例受限、輕度甲狀腺癌調整不再以惡性腫瘤賠付,此部分責任缺失優勢。
3、保障產品符合自己需求應及時購買,不宜過久觀望。

2020年5月,嘉誠保險服務協助理賠案件共109件,涉案金額134萬,在客戶發生風險時,嘉誠用愛守護客戶,真誠服務,為客戶的生活保駕護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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